| 黑龙江省各类物业分级标准(试行)
颁布部门:黑龙江省建设厅 文 号:黑建房[2002]26号 颁布时间:2002-9-11 时 效:2003-1-1 一、住宅 (一)多层住宅:
一级:
1、小区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整体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较大规模的园林小景,绿化物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暖、电、煤气(有煤气供给地区)、消防设施先进,保障及时、有效。
3、有住户活动会所,有充足良好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和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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