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社会,你无法抗拒高科技带来的便捷和舒适;数字社会,你面对琳琅满目的科技产品,却始终挥散不去对电磁辐射的心理阴影。生活中你仔细一看,不难发现这样的情景:对着电脑害怕“射”伤身体,就穿上了售价高昂的防辐射服;拿着手机担心“煮”熟大脑,不厌其烦地戴着耳麦说话;看完电视脸上生怕残留“辐射物”,便匆匆忙忙跑去洗脸做面膜……也许你并不清楚这样做到底有没有用,但似乎只有这样,才有个心理安慰。 电动剃须刀辐射或大于微波炉 英国国家辐射保护局(NRPB)今年9月中旬公布了几类电器产品的电磁辐射磁场资料(毫高斯为磁场强度测定的单位,家电产品使用低压电,属于低频辐射,因此电场强度很小,所以这里重要考虑的是磁场。磁场强度会随距离的增加而递减,但磁场不容易被阻隔,一般的建筑物是无法阻隔磁场的)。 管理 非出口电子产品辐射问题“无王管” 不久前,TCL、创维、康佳、长虹、波导等数十家电子企业代表云集深圳,参加由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美国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和深圳市电子商会举办的“EPRC(电子产品辐射控制)研讨会”。会上,FDA器械和辐射保健中心小制造商援助司司长约翰·斯蒂吉提醒,任何出口到美国的电子产品都必须符合FDA有关EPRC的规定,并贴上有效的制造商证明标签。 据了解,许多国家都对电子产品辐射作出了严格规定。美国FDA规定,距离电视显像管表面5cm处的射线不能超过0.5mR/hr;距离X射线设备1米处的射线泄漏1小时内不能超过100mR。然而,2004年3月至12月间,共有100多家中国电子企业、几百个货柜的产品因为电磁辐射不符合FDA的有关规定,而遭到美国海关拒绝,甚至有一部分产品一登陆美国即被就地销毁。 而美国从去年开始就执行针对电磁辐射的健康安全行动(RHSA),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电子产品辐射行动(EPRA),涉及的产品包括电视(包括等离子、液晶电视)、CD和DVD、电脑、微波炉、红外线发热灯、X光机、紫外线发射装置、无线电频率发射装置等。 在今年的“顺博会”上,中国家电研究院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国内销售的家电产品很少送检涉及电磁辐射污染的电磁兼容项目,凡送检的几乎都是出口到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际市场的产品。他透露,两年前,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曾对电磁炉产品做过一次全行业摸底测试,结果发现达标的仅约50%。 危害 对人体影响研究刚起步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研究员李天麟告诉记者,“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对电磁辐射的研究及评论已长达半个世纪之久,但由于研究的目的、方法、条件(接触电磁辐射源的距离、时间、生物模型)等因素不一致,目前全球有关专家学者们对电磁辐射生物学效应研究结果和观点也不尽一致。” 不过,李天麟认为,我国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尽快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电磁辐射安全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便生产企业能遵循这一标准研制、开发超低电磁辐射的电器、设备,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同时将电磁辐射的管理纳入正常的社会环境保护范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标准 不统一导致无法监管 据记者了解,卫生部、电子工业部(现合并到信息产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军队等部门,都分别制定过本行业电磁辐射安全的标准,但却没有一个统一的电磁辐射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 标准限值的给出方式和限值的大小都不相同,无法统一、规范产品的生产,企业无所适从,不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等政府部门的协调,决定成立“电磁辐射国家标准制定联合工作组”,由联合工作组会集各部门的专家联合制定中国统一的《电场、磁场、电磁场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国家标准。
如果年底《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顺利出台,将自发布之日起同时替代-GB917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等多个标准。
误区 使用不当还当吃了定心丸 误区一:[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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