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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已经签订虽未过户同样生效
2006-11-9 10:46:14
作者: 来源: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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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先生于2005年购买了一套住房,但始终没有与原房主办理过户手续。2006年夏天,孙先生又将房子转让给了崔某,且与崔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孙先生与原房主办理完产权证后,便与崔某办理过户手续。后来孙先生突然反悔,不想出卖此房。
孙先生致电本报咨询,以房屋未办理过户为由,可否与崔某解除合同?
为此,记者采访了达通律师事务所白律师。白律师认为,这应该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房屋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房屋的手续不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房屋买卖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如果房子的产权证是可以办理的,只是由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出卖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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