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者验房将有据可依 大庆新房交付标准3月初施行
《大庆市住宅工程初装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将于3月1日施行 大庆明确新房交付标准 购房者验收新房将有据可依 新闻提示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楼盘外观呈多样式发展,人们的购房选择也多了起来。 然而与楼房外形呈现多样化相反,交房时室内的装修却向单一化的毛坯房方向发展。目前,大庆人的购房选择大都是毛坯房,这为入住前的室内装修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空间。 但是,到底什么是毛坯房?符合毛坯房的标准是什么?却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开发商们交房各有不同,业主们接收房屋时也不知该如何验收。 现在不同了,从今年3月1日起,《大庆市住宅工程初装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将正式实施,到底什么样的房子才能成为合格的毛坯房,什么样的房子具备交房条件,《细则》中将予以详细规定,从此之后,业主们验收房屋时将有据可依。 《大庆市住宅工程初装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要求,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应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住宅外立面、公用部位和公用设备不属初装饰范围,不应降低设计和施工标准。 在《细则》中,还对施工依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项目,必须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不允许随意取消隔断,不准影响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和节能效果;同时要求,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项目、技术质量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过施工合同确定和实施,凡设计文件未说明的项目,如要进行初装饰的,必须取得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手续后,施工单位方可实施;另外,凡涉及到二次装饰装修的初装饰项目,设计与施工单位应注意调整各部位标高和尺寸余量。 《细则》中要求,分户门以内的墙面、顶棚可只完成抹灰;而分户门内的地面均可做至地面基层(找平层),不做面层;墙面、地面初装饰的基层(找平层)抹灰质量,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相应规定执行;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找平层,其表面应密实,不得有空鼓、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对室内的一些可装修部分《细则》规定:分户门以内的非砌体内部隔断、壁柜、吊柜等,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再安装;每套住宅应当设有防盗功能的分户门。 《细则》还对厨房、卫生间等的初装提出了具体要求: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墙面、地面的防水措施,要按设计要求一次到位,一次施工完成,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防水层与墙体、地漏、管道、门口等处应结合严密,并按规定进行蓄水试验无渗漏;厨房、卫生间的墙面初装饰除表面要求麻面外,基层抹灰质量均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在水电气等方面,《细则》更是作出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 各种管线设备安装到位,配电箱、电器插座、开关、临时照明灯具等应安装齐全;水龙头应安装齐全;暖卫、电气设备安装,管道和器具与墙面距离、地漏标高、箱盒出墙面尺寸等,均应符合预留面层再装饰的尺寸标准要求,防止地面倒坡、管道和器具盒吃墙或箱盒与墙面结合不严密的缺陷。地面确需铺设明管的,其管道顶部标高不得高于地面基层(找平层);各种管线和设备安装必须按施工图纸完成并进行通水、灌水、吹洗、通球、试压和通电、照明线路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等;卫生间、厨房应经蓄水试验并符合要求,管道口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管道堵塞。
最后,《细则》还对观感质量评定提出了要求,对住宅工程初装饰项目的标高、坡度、平整度、棱角等抹灰质量要求不能降低。观感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对于工程竣工后的楼房,《细则》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大庆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细则》出台后,我市住宅建筑工程的毛坯房,在标准方面有了依据。《细则》实施后,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初装饰住宅工程,将不得交付使用,对违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细则》中有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该负责人还表示,市建设局鼓励初装饰住宅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优良评价
|